未成年人保护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马骐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的“未成年人文身”进行了解读。他提出,“文身治理案”能进入最高检的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释放出检察机关推动能动履职、无死角守护童年的强烈信号。
文身的危害,你了解吗?健康方面
文身本质上是一种侵入式操作,容易引发皮肤过敏性反应或各种传染类疾病等并发症,如果部分从业人员并没有经过相关的专业培训,健康风险更高。
就业方面
根据《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等相关规定,考生在考录体检时是不允许有文身的。另外还有教师、空姐、模特等行业,有的单位在招录时也不允许有文身。所以将文身当成个性和时尚去追求的时候,殊不知给自己的人生发展和理想也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叮~检察官几点建议请注意查收哦!孩子,请不要盲目跟风!
文身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破坏身体的完整性,同时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请大家远离文身,不要盲目跟风。
家长,请对未成年人文身现状重视起来!
作为家长要给孩子讲解文身的危害,如果孩子提出文身的要求,及时做好引导教育。
经营者,必须“持证上岗”!
从事文身行业需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及医疗等许可证,如果没有经过卫健部门批准的,属于违法行医。因超经营范围、器械环境不达卫生标准、产品质量不合格等侵害文身者的身体权、健康权甚至导致疾病传播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涉嫌犯罪。
小 贴 士
《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检察机关能动履职、认真落实,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在办案中针对文身店无证经营、低价吸引未成年人的行为,将依法制发检察建议,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
来源 鸠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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