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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四字诀”率先推动建立全市首个区(县)级“府检联动”机制
时间:2022-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2月25日全省“府检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以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建立区(县)级“府检联动”机制,以“马上就办”的速度推动全市首个区(县)级“府检联动”机制建立。3月21日上午,镜湖区召开“府检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讨论通过《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标志着镜湖区“府检联动”机制正式建立。 

    

    

  一、站位谋划启动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是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现实需要,对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自身规范化建设有重大意义。为推动机制尽快建立,院党组专门召开党组会,就机制的起草、工作要点的制定等进行了充分研讨,明确了具体承办部门,规划了推动路线,为建立全市首个区(县)级“府检联动”机制做足了“检察方案”。 

    

  二、“快”行动积极推进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具体指导下,不等不靠,快速行动,积极主动向镜湖区委和区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争取支持,明确牵头对接部门,推动该项工作在领导层面达成共识。该院还积极与区政府办、区司法局沟通交流,就镜湖区第一次联席会议准备工作进行了分工,为“府检联动”机制的建立跑出镜湖“加速度”奠定基础。 

    

    

  三、“实”举措研定机制 

    

  在省政府、省检察院“府检联动”机制规定的框架下,立足镜湖区加快建设“四区一中心”的目标定位,突出镜湖特点和发展实际,从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共同服务保障“四区一中心”建设、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社会治理、共同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共同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等六个方面规划20项重点工作,并就落实机制和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对2022年10项工作要点进行了细化,确保“府检联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四、“广”配合推动落实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深刻认识到“府检联动”机制的建立需要多方配合,注重在推动过程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先后多次就机制方案和工作要点等,与政府办、司法局等部门进行研究,达成共识,形成机制讨论稿,并经第一次联席会议充分讨论通过,形成符合全区实际的“府检联动”机制。同时,联席会议上还就近期落实“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共建“林长、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等,明确协作配合事项,以“府检联动”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来源 镜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