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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头电子烟”你抽不得的新型毒品!
时间:2022-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案释法 

    

上头电子烟千万别上头

警惕新型毒品!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抽烟吗? 

  上头的那种 

  最近市场上出现了一种类似电子烟的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烟雾、味道和感觉,还有绚丽的外观和各种新颖口味,但其实这是一种新型毒品! 

  近期,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多起贩卖、吸食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案件。 

  下面,跟着湾检君一起来学习学习吧。 

   

    

  案情摘要 

  2021年下半年,小红(化名)与吸毒人员李四(化名)分别微信转账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明(化名),由小明转账给王五(化名)购买一根含有合成大麻素1.6毫升的上头电子烟,后王五通过出租车将该上头电子烟送至芜湖市湾沚区某公交车站牌处,由犯罪嫌疑人小明和小红取走。犯罪嫌疑人小明、小红在明知李四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然在湾沚区某宾馆房间内容留吸毒人员李四及其朋友吸食该上头电子烟 

    

  后经马鞍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游卖家老谭(化名)被现场查获的疑似毒品电子烟油中含有ADB-BUTINACA,即合成大麻素。 

    

  目前,该案涉案人员均依法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湾检君提醒 

  上头电子烟是添加大麻等违禁成分的电子烟,外观虽与普通电子烟相似,但烟油中添加有合成大麻素,实质上是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毒性比天然大麻植物更大,成瘾性、危害性更严重,不要因为一时上头的体验,造成一辈子的后悔,不是每一次错误都有重头来过的机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来源 湾沚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