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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协作新模式,侦查监督再升级——镜湖区检察院、镜湖公安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
时间:2022-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216日下午,镜湖区检察院、镜湖公安分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 

  镜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镜湖公安分局政委路强共同为办公室揭牌。镜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钱杨宝、第一、二检察部负责人、镜湖公安分局相关负责同志等出席揭牌仪式。随后,两家单位召开交流座谈会。 

  会上,双方会签了《镜湖区人民检察院、镜湖公安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为该办公室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提供制度保证,同时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的目的意义、工作职责、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方面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镜湖公安分局政委路强首先回顾了镜湖区检察院驻镜湖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成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开启了侦查监督的新方式,让检警协作迈上新征程,并对派驻频次与时间、提前介入案件、办案证据标准及办公设备需求等具体工作方面提出思路与想法。 

  镜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指出,一是要领会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目的和意义,此举是政法领域的供给侧改革,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新举措,有利于案件的溯源治理和化解社会矛盾。二是要明确工作重点在协作,检警要树立共同担责、共同把关、共同抗压、共同提升的意识,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三是在具体机制运行过程中要做实,努力打造镜湖品牌。 

  下一步,镜湖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强化检警侦捕诉衔接,提高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聚焦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切实把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做深、做实、做出成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镜湖、法治镜湖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 镜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