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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检察借力社区,推动司法救助金用到实处
时间:2021-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非常感谢检察院的关心关爱,检察机关对我们的救助让我们非常感动。”被救助人的大姨激动地说。 

  “感谢检察院对当事人的关心关爱,真正把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我们社区也会配合好检察院的工作,做好资金监管工作。”镜湖区淳良里社区党委书记、主任王艳郑重说道。 

  被救助人系智力二级残疾,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生活十分困难,其大姨向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得知被救助人的困难情况后,随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通过与镜湖区淳良里社区沟通联系,核实被救助人生活情况。考虑到被救助人的特殊情况,为确保救助金能用在被救助人身上,该院与被救助人、镜湖区淳良里社区协商后决定,由淳良里社区负责监管及使用该救助金,以此保证救助金能够用到实处。 

  2021112日上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钱志强、综合业务部主任朱晓江等4人来到镜湖区淳良里社区,与被救助人、镜湖区淳良里社区签署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监管协议》,并将救助金交由镜湖区淳良里社区监管。 

  此次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是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司法救助向民事领域拓展新形式的一种探索和尝试。探索第三方代管和分期使用模式,由被救助人所在社区监管使用,能更好的发挥司法救助的法律温度和效率,做到了因“人”制宜的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来源 镜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