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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履职,敢担当强作为!无为检察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时间:2019-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涉民营企业案件十一条执法司法标准,无为县人民检察院从更新理念、深入企业、防范企业风险、创新工作机制等多方面推进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的开展,将忠诚履职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充分结合,切实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主动性,找准服务民营经济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走访民营企业,倾听企业诉求。7月,该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前后两次前往辖区内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活动。通过走访活动,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融资、企业职工等情况,针对企业提出的发展困难和问题,逐一给予解答。同时,根据企业需求以及企业负责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检察机关将结合自身职责创新实践,不断拓展服务民营企业的有效途径。

坚持以案释法,防范民营企业风险。57日上午,该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筹)负责人胡海波前往无为县工商联(总商会)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宣讲中,他立足刑事实务通过典型案例,全方面多角度阐释挪用资金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涉企高频罪名,并分别从人员、制度等角度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内外合力服务民营经济。该县检察院成立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晶晶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第六检察部(筹),确立专人负责民营企业控告举报、指导协调案件办理。同时,主动与县工商联、公安、法院沟通联系,一方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存在的典型性和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工商联通报;另一方面,与公安、法院形成共识凝聚力量,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形成工作合力。

据悉,该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忠诚履职敢担当强作为,坚决打击侵害民营经济犯罪不手软,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不缺位,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不推诿,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 无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