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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一份检察建议引发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19-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27日上午,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饶小侃率领该局执法局局长李光萍、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徐燕、企业监管科科长南东、广告科科长唐晓明、法规科干部叶慧君来到芜湖市检察院,就该院发送的检察建议当面反馈办理落实情况,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先明,刑事检察一部(筹)负责人、扫黑办主任殷翠薇等参加座谈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了一批以“1.15”套路贷案件为代表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 

  在办理1.15”套路贷案件中,检察机关发现涉案的小额贷款公司大多位于镜湖区伟星金融大厦内,且绝大多数小贷公司没有工商登记,其对外的放贷及催收活动已构成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严重扰乱了我市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针对上述情况,市检察院与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沟通,通过向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市场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大检查,取缔未经工商登记、没有经营资质的公司、企业,同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扩大宣传报道,提高群众金融防范意识,并与公检法机关加强工作联系,形成多部门打击“套路贷”等涉黑涉恶犯罪的合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制定了三条行业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要求各级登记部门在核准金融业企业及分支机构时,一律凭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文件或有效许可证方可办理开业及相关变更登记,严禁违法违规对未取得许可的金融机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二、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对从事民间借贷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的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消费宣传。开设消费教育讲堂,邀请公安、金融等部门专家授课,提升消费者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就消费者投诉的焦点、热点、重点问题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远离消费陷阱。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检察院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扫边治边建”的总体要求,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依托推动相关领域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取得了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文 李家豪 图 郭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