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镜湖区检察院将在市检察院和镜湖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宪法法律监督定位,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努力打造公益诉讼“升级版”。
(一)加强公益诉讼宣传
通过深入公共服务中心和社区、借助微信平台、走进行政机关宣讲等方式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扩大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提高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和办案效果。
(二)建立内外协作机制
对内,加强与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以及其他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确定专门联系人,并定期与联系人联系受理案件情况,发现案件线索,保证案件线索无遗漏。对外,继续加强与各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签订相关制度文件,建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合作办案机制,促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结合社会热点问题以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计划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保健品药品安全公益监督”、“医疗废物管理集中排查”、“汽车修理厂废机油处理监督”等专项活动,通过小专项活动,从而更有力,更集中的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
(四)打造“生态公益诉讼”品牌
围绕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重点办理好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要在办理长江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上要有新突破。
(五)拓展监督领域
结合工作实际,在办理好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以及英烈保护领域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克服取证难、专业性强、信息不畅等问题,争取办理2到3件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件。
(六)开展特色亮点工作
根据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安排,建立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制度,通过“随手拍”等公益诉讼微信平台活动的开展,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度,扩大公益诉讼知名度,扩大公益案件线索来源。
(七)加强规范执法
严格按照公益诉讼办案执法规范及办案系统规范的要求来办理案件,保证办案程序公正合法,实体法条运用恰当。同时加强对公益诉讼案件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丰富专业知识、提高办案效率、促进执法规范化。
(八)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2019年初,镜湖区检察院将选择1到2个公益诉讼办案先进单位或者办理过有代表性公益诉讼案件的单位进行考察学习,学习办案思路,借鉴办案经验,打破办案局限性,开拓新视野,开辟新征程。
(镜湖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