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芜湖市检察机关作为全省8个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单位之一。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置于芜湖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为推动我市绿色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9月1日,市检察院党组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9月20日,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公益诉讼工作。2018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市政府出台《关于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工作的意见》,就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应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反映芜湖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瞬间的照片《公共利益至上》成功入选并被国家博物馆永久收藏)
基本工作情况和成效: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公益保护这一核心,勇于探索,主动监督,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排查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81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9件,其中发送诉前程序检察建议311件,提起公益诉讼28件,成为芜湖生态文明建设的保护屏障,有力地推动了法治芜湖建设。芜湖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镜湖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全力推进,强化组织领导
市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落实最高检会议精神,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最高检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精神的十点意见》。
点面结合,开展专项行动
全市检察机关以查办“10·12”“1·26” 长江安徽段污染环境案件为契机,与公安、环保、渔政、水务等部门密切合作,提前介入,重点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多起违法排污、倾倒固废、非法捕鱼等刑事案件的被告单位和个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形成合力,推行一体化办案
建立以市检察院为龙头、基层检察院为基础的办案一体化机制,建立健全线索管理机制。
(2018年5月9日,在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培训基地揭牌仪式)
提升能力,强化队伍素质
市检察院挂牌成立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全面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人才培养。
借助“外脑”,促进可持续发展
市检察院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合作组建了全省第一家公益诉讼研究中心,聘请安师大法学院和政府部门的5位专家作为研究顾问,为公益诉讼办案实践提供了智力支持。
经过三年的探索实践,我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运用发送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追缴环境损害赔偿金2758万余元,共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案值162万余元,督促整治被非法占用、污染土地980余亩,督促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5万6千余吨,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320余亩,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违法排污企业1188家。
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市检察院积极与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对接,制定了《芜湖市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办法》。市检察院与市环保局共同签署《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地市级环境污染防治检察监督和环保行政执法协作工作机制。
成功办理一批典型案件
最高检、公安部、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的“10·12”“1·26”长江安徽段污染环境系列案件中, “1·26”案件已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并被检察日报评选为2018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10·12”案件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指导性案例的案例(安徽首例)。
广泛宣传芜湖公益诉讼成果
2017年5月,13位全国人大代表莅临芜湖,视察调研公益诉讼工作,现场旁听公益诉讼案件庭审,代表们对我市司法保护公益工作给予积极评价。全市检察机关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11场,编写公益诉讼白皮书,制作视频短片和展板手册,组织办案检察官进机关、进街道、进企业进行宣讲,向社会各界宣传公益诉讼工作职能和典型案例。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