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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3日下午,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宏海代表市检察院向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工作。

       

      

  

   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切实加大对套路贷”“校园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52人。积极探索服务各类经济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法治路径,出台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10项措施、加强产权保护18条意见。市检察院首次公开发布涉企案件年度报告,经开区院、弋江区院持续开展服务企业零公里普法企业行等活动,无为县院主动参与电缆行业联保互保领域风险排查和处置,落实落细服务措施。

  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投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农业补贴、征地补偿款的6人提起公诉。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集中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支持起诉和督促履职案件7件,与相关部门建立协助农民工讨薪联合执法机制,不让农民工兄弟走上漫漫讨薪路。探索开展司法救助+扶贫工作,及时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47名,发放救助金96.3万余元。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江城山青水绿,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32件,监督立案20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捕61人,起诉168人。镜湖区院成功办理最高检、公安部、原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的“10·12”跨省倾倒固体废物污染长江案,该案作为全省唯一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加强与行政机关协调配合,督促整治被非法占用或污染土166亩、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55450吨、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20亩。全市检察机关用检察蓝护卫生态绿的做法,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并在五年一次的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二、紧紧围绕平安芜湖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要民心工程。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零容忍,批捕217人,起诉250人,移送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线索11件。成功办理“1·15套路贷系列涉黑涉恶案,办案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市检察院、南陵县院对高超、钱洁等人寻衅滋事追诉抗诉案入选安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三山区院由检察长担任专案组长对涉黑涉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严把质量关,不人为拔高,不降格处理,监督立案15纠正漏捕7人,追诉漏犯24人。全市两级院同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59人,起诉4266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76人,起诉黄赌毒犯罪899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40人。对于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犯罪,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起诉175人。繁昌县院对涉案金额达1700余万元的谢留卿等63人跨区域特大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

  促进完善社会治理格局。将执法办案职能向创新社会治理延伸,开展重复访专项治理攻坚活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595件。通过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方式,促成当事人和解58件。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交通安全等社会关注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9件,采纳率为87.17%。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突出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以及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犯罪,起诉155人。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设立未检工作室,开展关爱成长法治护航活动,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分别兼任1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六进活动160余场。

  三、紧紧围绕公平正义目标,持续强化诉讼法律监督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强化铁案意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56人、不起诉70人。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立案47件,监督撤案36件。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9件次,纠正漏捕34人,追诉漏犯46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0件。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规定,两级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14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不需要羁押的164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进一步深化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交付执行18人。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力度,提请抗诉31件,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16件。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重点解决民间借贷、离婚、破产等领域的假官司问题,依法办理施国青与千高茶叶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等5件虚假诉讼案。推进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镜湖区院探索设立派驻法院执行检察室,助力打好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依法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行为发送检察建议279件,采纳率达84.23%,促进依法行政。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报告为契机,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加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31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4件。成功办理“1·26”跨省倾倒固体废物污染长江案,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十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网络餐饮平台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市场监管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无为县院对陈玉国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公益诉讼。全省首家检察公益诉讼教育培训基地在我市挂牌设立。市检察院与安徽师范大学联合建立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芜湖公益诉讼工作全省位次领先,得到充分认可。

  四、紧紧围绕创新发展,加速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坚定不移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着力解决三个不平衡问题。市检察院撤并相关内设机构后,增设公益诉讼部;基层院内设机构精减至58个不等,一线办案力量普遍增强。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实现对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检察官助理常态化选任。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建立司法雇员队伍,顺利完成首批聘任制书记员招录工作。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检察官自主决定案件数量达95%。推行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出庭公诉53件,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办案数达73.2%

   坚定不移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实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出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意见。推进繁简分流,72%的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办理。芜湖县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研究制定审查逮捕诉讼化试点办法,对10件案件试行逮捕听证。落实重大案件侦查讯问合法性核查规定,依法核查22人,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坚定不移落实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不断健全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批捕职务犯罪22人,起诉42人。组建职务犯罪专业化办案团队。坚持有序提前介入、有效衔接配合、有力指控犯罪相统一,成功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徽商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家贵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毅军受贿、滥用职权案。许家贵案系省监察委留置第一案。对张皓、贾晖、何思忠等5名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所指控犯罪事实法院全部认定。

  坚定不移打造全方位内外监督制约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全面落实去年市两会精神,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分析研究,逐项落实到位。拓展代表委员新媒体联络平台,开展问需求计大走访系列活动,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参与案件评查、庭审观摩、视察调研等活动600余人次。重视发四员作用,积极邀请四员参加执法监督、检务督察,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途径。建立覆盖全市两级院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各类案件信息5553条,公开法律文书2828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五、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检要求,着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培训、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做到全体干警全覆盖。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举办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活动,在回首与展望中总结经验,坚定信心。坚持党建引领,确立64党建+检察重点项目,持续推动党建工作项目化运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以素能建设强支撑。落实专业人才引进、青年英才培养、岗位素能提升、业务专家倍增四大工程建设,积极推行交流轮岗等工作举措,促进人才培养。推进检察官讲坛规范化运作,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脱产培训584人次。突出检察实践,开展业务岗位大练兵,优秀公诉人、精品案件评比等活动,加强司法能力建设,6人获得全省检察业务标兵和能手称号。

  以正风肃纪促清廉。扎实推进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三查三问活动,突出六清六提升,肃清陈、杨遗毒遗风遗痕。结合省检察院部署的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集中整顿,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着力整治8个方面47项突出问题,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成对两个基层院政治巡察,督促落实整改,扩大巡察辐射效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廉政谈话、函询约谈60余人次,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以基层创建激活力。推进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检察院活动,打造智慧公诉”“环保公益等叫得响的基层品牌。镜湖区院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鸠江区院设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入选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全市两级院均开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市检察院及6个基层院检务工作区改建完成,切实打造司法为民一站式服务窗口。稳步推进智能语音技术全面应用,弋江区院、繁昌县院“206系统试点工作获得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

  过去一年,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转隶,给检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转隶就是转机!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在调整中适应,在改革中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年共有16个集体、15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机关服务发展大局措施还不够精准,保障的力度、服务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尚有待解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手段不活、刚性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检察队伍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整改和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坚持以理念变革为引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智慧检务为支撑,一体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为建设五大发展新芜湖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主动服务大局,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检察新产品。全面落实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严惩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严把五个界限,妥善处置涉产权纠纷案件,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深化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套取、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重点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二是依法全面履职,打造民生检察新品牌。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持续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犯罪,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创新法治综治工作机制,全面推开温暖控申品牌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完成全市检务工作区建设,大力推行信息公开,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服务群众渠道。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回应公平正义新期待。严格落实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发挥捕诉一体、职能重整优势,不断强化检察机关审前程序主导作用,积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刑事检察监督体系,加快打造刑事检察优化版。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各类监督手段,补齐短板、提质增效,加快打造民事行政检察强化版。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两大重点,借助外脑,推行一体化办案模式,加快打造公益诉讼检察升级版

  四是深化检察改革,激发创新发展新动力。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办案团队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人员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五是狠抓自身建设,培树检察队伍新形象。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清除害群之马,确保队伍风清气正。落实人才工作四大工程建设要求,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广泛开展学先进活动,激励检察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关键之年抓关键。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创新之城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构建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格局,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