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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情系人民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时间:2018-1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1217日下午,一面印有“人民检察情系人民,司法救助温暖人心”的锦旗,被司法救助对象滕某某送到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工作人员手中。这是该院控申科因为司法救助工作今年收到的第二面锦旗。

 

 

今年6月份,控申科通过本院公诉部门了解到这样一起交通肇事案件:2015926日,被告人陈某某驾驶一小型轿车,行驶至本市香格里拉小区东门出入口路段人行横道处时,与步行过马路的行人夏某某发生碰撞,致其严重受伤,夏某某被送往医院急救治疗。 2016923日,因夏某某病情较前无明显好转而办理出院。次年217日,夏某某在家中死亡。2018424日镜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期间被告人陈某某亲属赔偿夏某某亲属各类经济损失380000元。当事人夏某某住院救治195天,期间共产生救治医疗费984129.15元和其他的一些费用,经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陈某某应赔偿夏德珍各项经济损失1630150.05元。除被告人陈某某赔偿380000元外,其余的因被告人的经济能力有限至今未赔偿到位。申请人因支付当事人医疗费已欠下几十万余元债务,家里还有两个女儿,一个上初二,一个刚刚成年,家中尚有八十高龄的老母亲,生活特别困难。

掌握这一情况后,控申科工作人员一面积极了解核实有关情况,一面向本院领导和镜湖区委政法委领导进行汇报。按照司法救助工作的规定和程序,收集整理齐全相关资料以后,控申科将这一司法救助案件上报镜湖区委政法委,并特别向政法委领导报告指出:该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发生,不仅受害人家属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而且使得受害人家属因为救治受害人背上了几十万元债务,其情可悲,其状可怜。后镜湖区政法委又将该司法救助案件上报市委政法委。在市、区两级政法委的关心和镜湖区检察院控申部门的积极工作下,二十万元司法救助款及时发放到被救助者手中。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控申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