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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赔还是不赔?听证会上,耄耋老人的心结没了
时间:2021-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9月,芜湖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收到一封特殊的赔偿申请书,申请人陈大爷因为25年前的一起刑事案件向检察机关提出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 

  1994年陈大爷因案被检察机关逮捕,后检察机关对其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经过10年漫长的申诉,2005年陈大爷的免予起诉决定被省检察院撤销。市检察院对于陈大爷的来信十分重视,立即进行初步审查。承办人发现陈大爷2006年已经向检察机关提出过国家赔偿,当年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赔偿并支付赔偿金。承办检察官调取了当年原刑事案件和赔偿案件卷宗,仔细审查了赔偿案件的办理情况。陈大爷此次申请明显已经超过赔偿请求时效,不能再次受理。如果简单地驳回申请,机械办案,很可能会引起信访矛盾上行。为了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更好的向陈大爷释法说理,市检察院决定在陈大爷居住地的检察院举行一次简易听证,向他释明检察机关不能再次受理赔偿请求的依据。 

    

  2021年10月19日上午,市检察院邀请了一名人民陪审员、一名律师以及原赔偿案件承办人一同召开简易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人向陈大爷释明了《国家赔偿法》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听证员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共同进行释法说理。 

    

  “我当年蒙受不白之冤,虽然后来案件被纠正,我也被恢复了党籍和职级,但也失去了500多天人身自由,为人民服务的权利被剥夺,身心都收到了伤害。我这次申请赔偿的目的也不是坚决要国家再次赔偿,只希望把道理说明,再次证明我的清白。同时感谢你们为了我的案件专门召开听证会,只要你们依法办案,按照法律规定能赔就赔,我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陈大爷在听证会上说出了自己多年的心结。承办人也被陈大爷的胸襟和党性修养所打动。 

    

  一场简易听证会的召开,解开了一位将近耄耋之年老人的心结,化解了一起可能继续上访的信访矛盾,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目标。 

 

 

 

  文图 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