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检察业务的“多面手”, 她的工作完成的都非常出色;她是办案一线的“铁娘子”,她用瘦弱的双肩,担当起扫黑除恶的急先锋;她是未检维权的“好姐姐”,她以女性的柔情,感化、挽救着一位位迷途的羔羊。她就是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黄宝英。
2012年以来,黄宝英共承办了400余件刑事案件,包括方某某等30余人组织卖淫案、尤某某等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郑某某等20余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许多大案要案,在保证案件质量、准确打击犯罪的基础上,她注重平衡被告人权利保障和被害人权益维护,积极、及时地化解案件衍生矛盾。
黄宝英多年坚守于未成年检察工作岗位,建立检校工作站、成立普法宣讲团、建立“蒲公英”工作室等。成为省检察院首批巡讲团成员并参与“法润江淮,‘未’爱而来”全省巡讲,并为省检察院、县妇联录制妇女儿童专题普法微课堂。
尽管经历了两次脑部肿瘤手术的病痛,她仍尽职工作,成为芜湖市“鸠兹平安护航团”成员,积极参加各类考试和业务竞赛,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安徽省优秀女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
“不负芳华,从检则刚。”维护公平正义,是一名检察官的职责和使命,每一次成功办理案件的背后,都浇灌着黄宝英满满的汗水。“争取把每一起案件办踏实”,是她的座右铭,她也一直这样践行着。她用责任和担当为检察工作贡献着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