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创新基层检察院建设载体,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进一步筑牢“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基石。
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评选结果的通报》,其中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荣获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
为认真抓好基层“一院一品” 建设,全省基层检察院在落实检察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中,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主动作为、 积极进取,不断深化品牌创建工作,以品牌创建推动检察工作提升,不少品牌工作落实质量高、特色鲜明,具有一定代表性。
日前,安徽省检察院公布了《全省基层检察院品牌工作经验汇编》,其中,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沐新”未检品牌、芜湖县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品牌入选品牌工作汇编。
(文图 钱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