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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喜迎市两会】如何服务保障好民营企业发展
时间:2019-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繁昌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自觉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来谋划和推进,强化措施,拓宽渠道,逐步构建起依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新格局,取得一定成绩。

为增强依法服务民营企业的针对性,繁昌县检察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拓宽服务渠道。

1、完善工作机制。

为推动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该院设立“服务非公企业办公室”,与县工商联共同制订《关于服务和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依托派驻检察室,搭建法律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投诉反馈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加强双向联系。

该院通过“五个一”措施,即“搞一次调研交流、发一本法律读本、送一部警示影片、填一份法律问卷、留一张联系卡片”来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互动,倾听企业呼声,准确了解其涉法诉求。同时,开通服务民营企业微信联络群,并在县内重点民营企业中聘请15名企业家担任特约检察员,在拓宽沟通联络渠道的同时,帮助民营企业家更多地了解、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

3、强化司法保护。

针对民营企业相关案件,该院实行专人办理和挂牌督办制度,把审慎处理作为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基本途径,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民营企业发展。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帮助民营企业就生产经营中的多发易发风险点进行细致梳理,开展有针对性地预警防控工作,引导民营企业树立绿色环保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企业自我保护意识。

由于部分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岗位间也缺少制衡和监督,导致部分人员权力过大,可以随意支配或使用公司财物,导致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犯罪时有发生,且犯罪手段多样、后果较为严重。繁昌县检察院坚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各类涉及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通过打击犯罪来帮助民营企业夯实发展根基、保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如繁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安徽溜溜果园集团有限公司李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李某利用其在安徽溜溜果园集团有限公司任采购部部长助理一职的便利,在优先采购设备和货款及时支付上给予他人关照,共计五次非法收受多人财物7.3万元,李某受贿金额虽小,但却极大扰乱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重影响了企业声誉和形象。李某最终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同时,繁昌县检察院就此案暴露出的问题,多次前往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筑牢健康发展的内部防线。

为营造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软环境,繁昌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受理优先、办理优先、监督优先”原则,不断强化民行检察职能,积极协调司法资源,切实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民事诉讼的监督,加大对损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监督力度,充分维护其合法权益。如繁昌县燎原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因加工承揽业务纠纷,在民事诉讼中一审败诉,需赔偿原告方26万元。由于该案涉及多个法律行为及其产生的法律关系,案情较为复杂。繁昌县检察院在接受该企业申诉后,经过办案人员反复调查核实,成功查找到对申诉企业有利的重要新证据。随后,该院依法提请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并得到支持,最终芜湖市中级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改判,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司法保护。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