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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扫黑除恶为人民 执法办案展风采——卫艳同志先进事迹
时间:2018-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卫艳同志,现任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公诉科副科长,检委会委员,系镜湖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镜湖区检察院立足检察机关职责定位,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依法、准确、有力地办理了1.15“套路贷系列涉黑涉恶案件。卫艳同志作为该系列案件的主要承办人,在接到任务后,克服孩子小,父母不在身边的困难,立即投入到案件的审查工作中去,多次前往公安机关开展提前介入工作,通过观看专题片、查阅卷宗、参加研讨会等方式引导取证,并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交换意见。

2018511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卫艳同志承办了该系列三起案件中的其中两起,包括以姜某某为首的等你金融小贷公司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以张某为首的聚腾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共涉及犯罪嫌疑人 36名,侦查卷宗45本,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织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90余起犯罪事实。因时间紧,任务重,在迅速完成对36名犯罪嫌疑人、18名保证人、400余名被害人的权利告知手续后,卫艳同志放弃所有休息时间,加班加点,逐本阅卷并审查诉讼程序和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性证据问题,及时与侦查人员沟通,及时、全面、细致的审查了案件,并制作了长达1500余页的审查报告,于201897日顺利将案件起诉至镜湖区人民法院。

这是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挂牌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也是芜湖市首例套路贷案件,对之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该案办理期间,卫艳同志还承担着本院大量的其他刑事案件的审查、开庭、提审等工作,因正值暑期,孩子无人照料,卫艳同志就将孩子带到办公室一同加班。因过度劳累,身体出现不适,考虑到案件影响重大、事实复杂,为了能及时、准确的将案件审结,一直等到案件提起公诉后才抽出时间到医院进行治疗。

 

卫艳同志工作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更是以踏实勤奋的作风和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普遍赞誉。2017年,卫艳同志还参与办理了周帮海等56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通过5天的庭审,最终使该案顺利判决,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危,维护一方平安做出了一已贡献。工作十四年以来,其多次获得省、市各类竞赛的优异成绩,先后荣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知识竞赛二等奖、安徽省公诉标兵”“芜湖市优秀公诉人优秀辩手芜湖市十大女检察官芜湖市三八红旗手芜湖市十大女杰之政法工作者提名奖最美镜湖人等各类荣誉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