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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布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整治成效
时间:2021-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坚决扛起重大政治责任,落实重大任务,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和民意导向,紧紧围绕检察系统确定的“6+1+1”系统整治清单,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自我革命的勇气,清除害群之马的决心,及时制定《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制定了问题、措施、责任和时限的工作“四清单”。

1.整治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开展对“三个规定”大宣讲,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昊平给全市干部作“三个规定”大宣讲,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先明给全体干警作大宣讲。同时,检务督察部给全体干警作具体填报说明,积极推动检察机关“三个规定”的落实。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载体,播放短视频、定制手机电话彩铃、发布倡议书,广泛宣传“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填报的自觉性明显增强,1-5月市院填报共计65件,同比大幅增长。组织对2018年以来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出的两起违规过问案件情况的干警进行谈话提醒。

2.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经干警自查,有7名干警主动报告配偶或子女经商办企业,经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反馈,其中4名干警配偶或子女担任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但均不属于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整治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经干警自查和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金融监管部门配合排查,没有发现市院干警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4.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根据《芜湖市检察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制定细化表,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对所有收到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全面评估,目前没有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5.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摸排核查30年内的所有“减假暂”案件,截至目前共排查减刑案件342件、假释案件521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28件。按照案件化办理的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线索查办移交方式依法处理,增强监督质效,已发出检察建议1份,完成率达91.4%

6.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认真核对离任后从业情况,函请市司法局排查,摸排发现离任干警担任律师、实习律师6人,另有2人在外市担任律师、实习律师。经统一业务系统数据比对,其中1名退休后担任律师,曾于20172018年作为辩护人代理市院案件,由于本人在外地,已作电话谈话提醒。

7.整治检察权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教育整顿重点案件评查活动的通知》,市院组织对重点案件加大评查力度,交叉互评2018年以来决定不批捕、决定不起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和判决无罪重点案件2211件,发现程序、文书不规范等问题252个,对1件瑕疵案件和1件不合格案件进行问责。

8.整治执法理念滞后的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其中,参与线上培训8次、现场培训3次,组织开展全市检察院系统业务竞赛2次。举办“贯彻新理念提升检察办案质量”专题实务研讨班,通过培训研讨推动检察干警执法理念转变。突出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制发《芜湖市检察机关案例工作实施办法》,深入开展以杨德武案为镜鉴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围绕20个无罪、撤回起诉案件进行剖析,持续推动5个方面29个突出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全市检察核心业务数据逐月通报制度,严格退查、办延等程序,狠抓案-件比,今年3-5月份案-件比逐月下降。通过召开推进会、定期通报等务实举措,着力解决确定刑比例低的问题。今年5月份认罪认罚适用率上升至89.35%,确定刑比例上升至83.87%